在这个地方,不守规矩就是最大的规矩
不少当代作家写过街道故事。这很容易让读者产生亲切感,毕竟,它不会脱离「小人物」视野,也摆脱不了一地鸡毛的琐事。
上海作家王安忆最著名的小说《长恨歌》,开篇两章就是《弄堂》和《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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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弄堂这种地方,流言就像四散的风,无处不在。而对于市民小说而言,流言是重要基础。
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街道故事和市民小说难登大雅之堂。
而我们今天介绍的这本小说,不但能把毫不起眼的街道人物刻画得真实而鲜活,还能进入文学殿堂,获得毛姆文学奖,其作者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认可。
它便是英籍印度裔作家V·S·奈保尔(Vidiadhar Surajprasad Naipaul)的处女作《米格尔街》(Miguel Street)。
奈保尔与萨尔曼·鲁西迪(Salman Rushdie)、石黑一雄并称英国三大移民作家。
为什么小说评论界格外重视「移民」这个概念呢?
因为过去的英语文学世界基本上是欧洲文学的天下。想想,我们过去阅读的英语文学名著,作者多数是发达国家的白人作家,以英国为主。
而移民文学作者兼具了两个世界的思维视野,他们的写作弥补了文学的地理盲区,而且很大程度上挑战了经典文学的固有传统,包括观念与写作方式等等。
《米格尔街》就是这样一部以边缘文化对抗中心文明,以无道德挑战道德体系的杰作。
1932年,奈保尔出生在加勒比海的特立尼达岛,对,就是那个在大家的印象中,长期被海盗霸占的加勒比海。他是第三代移民,他的祖父以契约佣工的身份来到这座小岛,并长期生活了下来。
很多读者把作家最早写成的小说当成他的自传。因为写这些小说时,小说家技巧尚且生涩,还没有娴熟的虚构能力,所以叙事会格外依赖自己的亲身经历。
奈保尔也不例外,而且从他全部的作品内容来看,他比一般的作家更依赖经验。
在奈保尔的作品中,对游历与漂泊状态的书写占了很大比重。他的步履从早期的特立尼达岛到后来的印度、非洲等地,时而定居,时而旅行,作品由虚构渐渐转为非虚构。
《米格尔街》相传是他在二十二岁时,用了五个星期的时间一口气完成的短篇处女作,并且在1961年获得了毛姆文学奖。
对奈保尔的早期风格而言,这个奖是恰如其分的褒奖,因为他的确深受毛姆的影响。从毛姆那里,奈保尔学会了一针见血地描写人物,学到了机敏尖刻的语言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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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以后,奈保尔全家人搬到了首都西班牙港,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年,直到去英国留学。《米格尔街》的全部内容都取材自这段经历。
小说使用了第一人称「我」,但没有一五一十地介绍「我」的经历,也没有提到「我」的名字,仅借用第一人称限制视角,去勾勒小孩子眼中的成人世界。
「我」处在青春期,所以对世界往往一知半解,对大人的生活也懵懵懂懂,这部小说的语言风格正处在孩童的幼稚天真和对成人世界的向往模仿之间。比如:
在奈保尔的少年时代,特立尼达岛是英国的殖民地,有大批印度契约工人来这里工作,定居下来。所以,无论是他还是《米格尔街》中的人物,都没有强烈的身份认同感,他们到底算印度人、英国人还是特立尼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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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这部小说当成一本短篇小说集,因为它包括17篇精致无比的万字短篇,也可以把它当作一本小长篇,因为每个短篇都互相联系。
你可以在这一篇小说里发现另一篇小说的人物,又能在另一篇小说中得知这一篇小说主人公的结局。
互相交错的故事和人物,构成了米格尔这条忙碌街道生活的全部。
《米格尔街》写了许多男人:粗鲁的工人、暴力的修车师傅、抛弃家庭的裁缝、想要打造没有名字的东西的木匠、外强中干的拳击手等等。
他们总是热热闹闹地鼓捣事情,做花炮实验,成立文学俱乐部,填报纸上的填字游戏,到头来常常一无所获。
这些人被隔绝在殖民地宗主国的文明制度之外,又缺乏本国传统的滋养,所以道德标准是不存在的。出轨、家暴、偷盗、喝酒斗殴,比比皆是,没有人跳出来用道德指责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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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地方,不守规矩就是最大的规矩,你用道德眼光去批判这里的生活,一准儿会遭到大伙儿的嘲笑。
所以,即使犯了重婚罪的鲍嘉、四处偷窃的波普也因为性情跟这条街道非常相宜而得到大家的喜欢。
让我们来听听《米格尔街》第一篇小说《鲍嘉》的开头:
这段叙事非常简单,同时也在一开头就扼要地告诉了读者,这条街道的主要特征。
首先是时间状语,「每天早上」,哈特叫鲍嘉起床是每天早上的习惯,这两个人不是亲兄弟,只是邻居,却延续着每天叫对方起床的仪式。这个习惯说明了两个人的亲密关系。
接着,看看哈特的动作,「坐到屋后阳台的栏杆上」。这个动作暗示两家起居的位置非常近。街道上每户人家都挨得特别近,像沙丁鱼罐头一样,非常拥挤。
最后注意哈特说话的方式,「扯大嗓门」。这是米格尔街大多数人说话的方式,他们天生失去了低音,声调比外地人高了三个度,每每说起话来都像爆肝吵架一样。东边街上说一句话,下一秒,住在西边的人一定可以听到。
米格尔街上不适宜保存秘密,却有说不完的流言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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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闲话可能在诞生在某个房间的某个角落,顷刻间就能成为米格尔街的头条新闻。这里的人没有一丁点的隐私意识,每天讨论的内容不过是这家男人今天又在打老婆,那家的女人勾搭上别人跑了。
他们对别人的生活倾注了百分百的热情,每天都动着八卦的神经,挥洒着唾沫,对准了邻家的任何琐事,这热情就像特立尼达岛上的空气,永远充郁着潮热的水汽。
但是如果在这个基础上,你断定街道上每个人都是知己知彼的亲近邻居,那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多数人都不是这条街道的「原住民」,你会搞不清许多人过往的历史,他们来自何方,他们背景如何,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只是个暂时的外号。
比如鲍嘉这个名字,是红遍西班牙港的电影《卡萨布兰卡》中主角亨弗莱·鲍嘉的名字。城里年轻的小伙子们争相模仿他。在此之前,鲍嘉也被称呼为佩兴斯,是一种纸牌游戏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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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街上的某个人会凭空消失几个月,音讯全无,最后,他又在某个普通的傍晚悄悄地回来。这时候,大家都攒了一肚子问号,非常想听听他在外头发生了哪些故事。
当你开口提问时,他会故弄玄虚,会大吹特吹,说自己在国外走私货物,说自己见识了什么样的人物等等。
米格尔街就住了一群过去很模糊,未来很悬浮,现在却很浮夸的人。奈保尔是个狡猾的讲故事高手,他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讲述着街上的小故事,虚虚实实。
你毋需提高警惕,辨别其中真假,也用不着端正坐好,摆出接受新知识的姿态。
你可以把他们当成你在地铁里偶然碰到的陌生人,陌生人漂泊在城市,奈保尔笔下的人物流浪在米格尔街。
文学史上,经常用「零余者」来形容一个人的漂泊状态。这个词最早来自现代作家郁达夫。他把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多余人日记》翻译为《零余者的日记》。
后来,这个词就用来形容作家笔下那些不被社会认同,排异在主流之外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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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尔街上的人是否可以全部归于此类呢?
大概是不行的。
零余者诞生自理想失落的状态,是一群在社会转变之际,期许未来的理想生活,却无力实现的人。
这种改变社会、改造自我的愿望在米格尔街大部分人的脑袋里都不曾出现过,他们一开始就接受了大多数人的观念,习惯了整条街的明暗规矩,对未来不曾有过什么期望。
再看看大背景,书中的人物被置放在殖民地的环境之中,早早接受了边缘地位,本国的历史和文化也越来越模糊。
这种状态不太可能培养出自我发现或自我改变的能力。于是,处境的不幸往往被他们自己忽略了,生活转变为一种既混沌又快乐的状态,所以整部小说都弥漫着热闹而轻快的风格。
就像小说宣传语讲的那样:「生活如此绝望,每个人却兴高采烈地活着。」
这种快乐并非源于个人理想的完成,因为对边缘地带的人来讲,宏大理想是可笑的;
它也不来自一个人通过奋斗建立的美满家庭,对于主流秩序之外的人而言,家庭建构意味着对秩序规范的遵从,一旦进入这一「正轨」,便意味着自身生命力的丧失。
奈保尔便用这样的无秩序观念,反转了传统的价值体系,用边缘人物来消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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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米格尔街上也有人想要改变这种无智无识的荒蛮状态,但却徒劳无功:一个是自封的诗人,一个是屡战屡败的考生;一个单纯依靠艺术美来维系平庸的生活,一个则打算通过「考试」这种制度改变生活。
在《米格尔街》的十七篇故事中,最受读者欢迎的一篇是《布莱克·华兹华斯》。
这个故事有一种魔力,普通读者喜欢这个轻快的故事所弥漫的伤感氛围和那种幽默笔调下的苍凉,很多作家也把它当作短篇小说的写作模板。
中国当代作家毕飞宇有一篇演讲稿《奈保尔,冰与火》,对《布莱克·华兹华斯》如何起笔写人,如何从芒果树讲述一段逝去的爱情等,作了非常精妙独到的分析。
毕飞宇把这篇小说的情节概括为:
这个故事的伤感来源于两端互相拉扯的张力(引用新批评派的观念,诗意「张力说」),一端是一个人倾其所有去实现写作理想,一端是这个人发现他不但没有丝毫实现的可能,而且还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
布莱克·华兹华斯,这个名字是英国两位大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和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的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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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如此的「隆重」名字,意义非常明显,这位诗人扬言要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诗人,写出史上最伟大的诗歌。
但不幸的是,发出这样豪言壮语的人偏偏是个行动可疑的乞丐。这样的落差难免让人觉得可笑,笑他不知道天高地厚。
小说开头写道,每一天都会有三个乞丐来到米格尔街上,而有一天,「我」家来了一个特别的乞丐。他穿戴非常得体,甚至还戴着一顶礼帽,他没有像其他乞丐一样开口提钱,却对「我」说「我想看看你家的蜜蜂」。
「我」对他非常好奇,便跟他交流了起来,他说他是一位诗人,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他从兜里拿出一张纸片对「我」说:「这张纸上有一首最伟大的写母亲的诗歌,我打算便宜点卖给你,四分钱了。」
听到这句话,读者已经对华兹华斯的用意心领神会,暗暗发笑。他仍旧是一个乞丐,只是硬要打着卖诗的名头。「我」的妈妈听到这句话,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二话不说,让他赶紧滚蛋。
◆ 街头乞丐。
但是,「我」对他的工作非常有兴趣,到处转悠着卖诗,该多有意思啊,所以我们俩成了朋友。
「我」是个小孩子,与大人的态度截然不同。大人用常识看待世界,把这位诗人当成招摇撞骗的疯子,而「我」还没有掌握大人的常识,所以一派天真,觉得诗人太好玩了。
因此,两个人在成人世界之外,主流认识观念之外,成了好朋友。
他告诉「我」,他每个月都会写一行诗,打算写二十二年,让这首诗成为全人类的诗歌。他还说,每年在卡里普索的季节他都会去唱小调,这些钱足够他一年的开支。
和米格尔街上以粗鲁暴力为常的普通人比较起来,你会发现,诗人有多么特别。他心里有崇高,有浪漫,有柔情,这些品质在这条街道上实在太罕见了,所以他对「我」很有吸引力,而「我」成了他唯一的读者。
等芒果成熟的时候,他请「我」到他家树木茂盛的院子里吃芒果,在「我」挨揍的时候收留「我」,陪「我」一起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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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没过多久,他的诗再也写不下去了,人也迅速衰老。当「我」去看他时,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他告诉「我」,那个爱情故事是瞎编的,写世界上最伟大的诗歌也是他瞎编的。
那一瞬间,诗人的魔力消失了。「我」听完他这番话,哭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会哭呢?因为在世上的最后一刻,华兹华斯被打回原形,彻底变成了一个躺在病床上,一无所有的人。对于「我」来说,少年时代跟随华兹华斯认知的诗意与美也随之而去。
「我」不得不调整目光,和大人一样,把华兹华斯仅仅当作一个失败者。
这个爱情故事是不是瞎编的呢?
你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你觉得这位华兹华斯是一位毫无才华的诗人,就把这则故事当作他编造的过去,就当是他给自己毫无光彩的人生添加了一段美丽的传说;如果你觉得他是一位经历坎坷,情感丰富的诗人,可以把这个故事当成真的,当成诗人哀愁的过去。
华兹华斯说自己唱小调的钱足够一年开销,其实他压根没有收入来源,他最后的死是贫困至死。
但是奈保尔拒绝在小说里写明这一点,很克制地把真相掩盖在故事之中,把沉重的死亡包裹在轻盈的氛围内,让诗人的死和诗歌写不下去联系在一起,保留了诗人的自尊。
图片来源:电影《死亡诗社》
一年以后,诗人的院子静悄悄地消失了,那些茂密的芒果树、李子树、椰子树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我」与诗人的关系仿佛没有存在过,就这样消失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
除了布莱克·华兹华斯之外,还有一个人想要通过考试改变自己的生活,这个人叫伊莱亚斯。
伊莱亚斯是米格尔街孩子中的异类。其他孩子抢着跟美国人做点鸡毛蒜皮的小生意,梦想当清洁车夫,但是伊莱亚斯说「我要做一名医生」。放到我们的生活里,医生是父母心目中的上佳职业选择,放到米格尔街上,这个梦想简直散发着圣洁的光芒。
大人小孩都认为伊莱亚斯非常有头脑,跟普通的小孩完全不一样,他仪表整洁,总是一本正经甚至有点装腔作势地说话。人们相信,将来他一定会成为一名医生,开着凯迪拉克。
伊莱亚斯的父亲乔治是个暴力狂,经常无由来地用绳子抽打自己的孩子。但是伊莱亚斯从来不哭,所以他得到了邻里街坊的同情,大家期盼并且相信他一定能够通过剑桥高中的结业考试。
听到这里,你会以为自己又看了一个励志故事,认识了一个别人家的孩子。出身贫寒、家庭不睦,却自强不息、力争上游。
但是奈保尔接下来把故事主题给变了。
◆ 《米格尔街》中文版封面。
译者:张琪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9年
第一次考试,伊莱亚斯在孩子们敬畏的眼神中进入考场。他失败了。大伙儿对这个结果愤愤不平,认为这一定是英国人暗箱操作,故意卡住,不让这个殖民地的孩子通过考试。
第二次考试,伊莱亚斯通过了,得了三等,而且名字在报纸上登出。但是他打算再考,因为要考医学,成绩需要在二等以上。
他争分夺秒地复习,参加第三次考试,结果仍然没有通过。这时候,孩子们开始幸灾乐祸了。伊莱亚斯考不上医科,就对外宣称自己实际上更喜欢做卫生检察员,考卫生院考试,三年下来,他仍旧没考上。
他一边正义凛然地抱怨特立尼达受贿的风气,一边又四处走动,在每个容易通过的考点参加考试,结果回回失败。最后,他实现了其他小孩的理想,做了清洁车夫,自此成了整条街的笑柄。
小说结尾还给了他致命一击。
几年后,「我」没费什么劲儿就通过了结业考试,得到了海关的工作,最后拿到了奖学金去英国留学。
伊莱亚斯大声嚷嚷,说「我」向官员行贿,但是已经没有人再为他抱不平,甚至笑话他是个连贿赂的东西都拿不出来的穷光蛋。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奈保尔极其狠辣,语带讥诮,毫不留情。细想想,伊莱亚斯不过是我们在生活里常常看到的那种四处参加各种考试,寻找生活门路的人。
他是一个才智平平,企图通过考试改变人生,走出米格尔街的普通人,有点虚荣,有点做作,也说不上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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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奈保尔就是讨厌这类人,他太正常,太务正业,完全不像米格尔街上的人。所以,奈保尔下了狠手,让「我」这个一直在街面上溜达的小孩子轻而易举地胜出,而伊莱亚斯一次次在这条街上挣扎。
对于奈保尔而言,米格尔街象征着世界的初始状态,人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的人格基础不是美好的道德,而是赤裸裸的坦诚。
在这里,专注于自身癖好的人是可爱的,所谓「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比如那位乞丐诗人,就是一位有癖好而深情的人。写这样的人物,奈保尔的语调才会带着欣赏与悲悯混杂的调子,娓娓道来。
而伊莱亚斯这样的人,完全是刻板秩序的产物,他放弃了人性中真实而烂漫的一面,因而得不到奈保尔的喜欢。所以,写他的时候,奈保尔完全用了滑稽喜剧的夸张调子,讲述一个普通人的失败。
因为风格过于露骨,也难怪有人会批评他的小说中缺乏深度分析与同情之感。
如果忽略小说背景,这本书轻松幽默,书里描写的就是一群底层小人物,可笑可爱。
如果从小说背景出发,他们是一群漂浮在历史叙事之外的人,没有过去,奈保尔也不打算给他们将来,只希望他们照现在的样子热烈地活着,用一种原始的生命力去对抗文明,解构中心秩序。
《米格尔街》早早奠定了奈保尔的文坛地位与基本风格。
在此后的《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A House for Mr Biswas)、《大河湾》(A Bend in the River)等众多长篇小说中,奈保尔仍然以移民生活为题材,保持了流畅的叙事与机警的语言风格,只是历史纵深感更强,对个人命运的探讨也更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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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与《大河湾》都入选了美国现代图书公司选出的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
但是作为奈保尔的处女作和成名作,《米格尔街》所展现的小人物群像,自有其独到的魅力。
有人用一句话概括了《米格尔街》的主题:「在米格尔街,美好的事物都会随风逝去,人们终将一事无成,个人无论怎么努力都很难改变这一结局。」
虽然听起来悲哀,但这或许正是大多数人生活的常态。
又有谁规定,生活一定要成就些什么呢?■
[英]奈保尔. 米格尔街. 张琪译. 南海出版公司,2013.
毕飞宇. 小说课.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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